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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早知道!

根据国标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》GB 15603-1995的规定:

1. 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。 

2. 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,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部门批准。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。  

3.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,应符合防火、防爆的安全要求,爆炸物品、一级易燃物品、遇湿燃烧物品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。  

4.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,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,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。  

5.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用明显的标志,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。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,应悬挂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。 

6. 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:隔离贮存、隔开贮存、分离贮存。 

7. 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、分类、分库贮存。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。 

8.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。企业都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有关使用、储存和处置方面的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,并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。

 

应执行“五双管理制度”, 即:双人验收、双人发货、双人保管、双把锁、双本账。  

为了能够对实验室的试剂进行安全、有效的管理,提出以下建议:

1. 申购:

避免试剂重复申请采购和积压,申购试剂前应先查看试剂存放处是否仍有存余,实验人员若发现试剂不足时应及时通知试剂申购负责人。

2. 入库:

由至少两名剧毒与危险物品管理员对剧毒试剂的种类、数量、包装、危险标志、到货时间等进行验收和登记后存放于试剂柜中。

试剂柜应当配备相应消防设施、设置明显标志、保证通讯畅通;危险化学品贮存必须隔离、隔开和分离,按性能分区、分类、分库贮存,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,不得混合贮存。

 

3. 使用: 

接触剧毒与危险物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实行双人收发、双人保管的制度。管理员应定期核查领用情况,发现有被盗、丢失或误用情况,应立即向负责人上报。 

注:剧毒与危险物品管理员,剧毒与危险物品管理员必须政治可靠、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知识。

4. 危险废物处置:

应遵循区别对待原则、分类处置原则、集中处置原则和无害化处置原则严格管制废物。实验后的反应物残渣、废液不能随便倒掉,应倒入容器内;

尤其是一些易燃、有强腐蚀性、有毒的危险品(如浓酸、有机溶剂及等),必须经过妥善处理后才能倒入废液缸中。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丢弃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联系人:种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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